诡异的 Laken Riley Act
那些因为风向变化,而这次支持了这个法案的民主党人,将来更有可能会后悔
新众议院开场戏,是 Laken Riley Act。
以前提过,打击移民中争议最小的路就是狠抓移民犯罪,遣返所谓的「犯了罪的外国人」(criminal alien)。
1988年《反毒品滥用法》(Anti-Drug Abuse Act)创建了一类新的可遣返的犯罪类别,叫严重重罪(aggravated felony),包括的罪行有谋杀,贩毒,和非法贩卖枪支。
这三个重罪被列入可遣返的严重重罪里,反对者当然很难说话,就算不支持遣返,也不好反对。但是,对于反移民派,这只是一个开始。不久,其他罪行也被加了进来。
1990 年的移民法就把「洗钱」加入其中。1996 年的《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案》(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 ),相关罪名已经增加到 28 条,包括任何一年以上刑期的罪行,不管是暴力的还是非暴力的,偷窃,携带毒品,甚至包括「道德败坏」罪。
比如,众议院在 1 月 16 日通过的另一个法案,就是允许遣返性侵和家暴的移民。这里的移民,跟以前一样,包括非法和合法入境的。
当然,其实现行法律已经会把我们所知的那种强奸犯遣返。这个新法案,主要是拓宽了对相关犯罪行为的定义,比如它采用了《防止暴力侵害妇女法案》(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)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,有些并非是犯罪行为的虐待行为,在这个新法中也是可遣返的。
对于这种一点点拓宽 criminal alien 定义的方法,自由派那边主要的抗议角度,是认为过于宽泛的定义,会造成很多人在遭遇犯罪后不敢报警的情况。而有时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如果选择反抗,也有可能会因此被遣返。早在奥巴马时代,一些地方警局认为这样反而会让低极别犯罪行为不能被及时制止,而拒绝和联邦政府合作。
这也不是这个法案第一次在众议院投票。在上届国会中就投过一次。这次再投,来自民主党的赞成票多了十票,其中包括了 Jim Clyburn 这样地位牢固的老牌民主党议员,也说明民主党在移民问题上有所松动。
不过相比之下,Laken Riley Act 并不像看上去的严打非法移民那么简单,甚至可以说有些吊诡。急匆匆支持它的议员也许将来会感到后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