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裁定联邦非公民投票禁令违宪

联邦法官戴维·莱博维茨(David Leibowitz)上周裁定,司法部用于起诉非公民投票的1996年法律违宪,并撤销一宗案件。该法把非公民在联邦选举投票列为轻罪,最高可判监1年。

联邦法官戴维·莱博维茨(David Leibowitz)上周裁定,司法部用于起诉非公民投票的1996年法律违宪,并撤销一宗案件。该法把非公民在联邦选举投票列为轻罪,最高可判监1年。保守派最高法院诉讼律师保罗·克莱门特(Paul Clement)在53页意见书中主张,宪法把选民资格决定权留给各州,国会只能规定选举时间、地点及方式;法官采纳了这一论证。司法部已向第11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,反驳称最高法院曾认可国会设定投票资格的权力。政府高调宣布的数十宗非公民投票案依赖这项法律,部分只以此起诉,许多定于12月和1月审判。其他法官已暂停相关案件,9月唯一近期进入审判的案件中,陪审团也判被告包括非公民投票在内的5项指控无罪。各州现行法律均禁止非公民在联邦选举投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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